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执行法官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执行法官共同来到位于嘉定区江桥镇的某酒店,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现场评估勘验。记者获悉,此次执行行动是上海嘉定法院首次协助山东高院开展异地执行行动。
山东高院立案执行申请人某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的信托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的抵押物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而该抵押物就是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某酒店。7日下午,山东高院一行来到上海嘉定法院,与上海嘉定法院就此次执行行动展开研讨,上海嘉定法院执行局结合案情与实际情况,部署两套执行方案,以确保评估勘验的顺利进行。
8日上午,上海嘉定法院执行局抽调6名腾退专业工作组成员及2名法警,提前赶到了涉案酒店的评估现场,并与酒店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协商沟通。评估期间,由于缺少该涉案酒店的竣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上海嘉定法院执行法官当即联系其他工作人员去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查询。在双方的协作配合下,对该酒店的评估勘验工作于当日顺利完成。
今年5月16日,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会后签署了《四省一市执行协作会议纪要》。此次上海嘉定法院配合山东高院的异地执行行动就是对《会议纪要》精神的贯彻落实。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