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专题报道 >> 正文

网络购物,该讲究维权

日期:2018年2月6日 09:25:00 文字 【 】【增加行距】【缩小行距】【加粗】【高亮】【还原 浏览:

网络购物以其便捷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然而,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甚至假冒伪劣等不诚信的现象也随之出现。不少消费者因为金额不大,或者嫌麻烦,而没有主张自己的权益。其实,网络购物和实体店购物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同时还能净化整个网购环境。

给店家敲个警钟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为上班族节省了大量时间,逐渐被大众所接纳和青睐,然而遇到收不到货,或货不对板的情况,着实让人添堵。如果多数人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也许会促进网购环境向着良性轨道发展。

去年,不善网上购物的我,趁着“双十一”的热潮,在网上购买了几样零食,货物陆续收到了,只剩下一箱红薯粉丝迟迟没到。二十多天后,我拨通了店家的电话,想询问一下发货情况,谁知接电话的店员很不友好地说:“我们已经发货,没收到货是快递的问题,与我们无关。”当我询问是什么时候发的货、是哪家快递公司送的货时,他很不耐烦地来一句“你自己不会查吗”,随即电话就挂掉了。本来我不爱计较,接电话者态度好,什么都好说。于是,我再次找到店家,询问负责人的电话,但接电话者拒绝回答。

放下电话,我寻思着,如果不跟他们较真,也许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像我一样收不到货的情况,虽说价格不贵,但不能让店家养成推卸责任的习惯。于是,我拨通了当地消费者协会的电话进行投诉。过了几天,店家负责人给我打来了道歉电话,经他们查询后,发现货物漏发了,并表示马上给我补货。

红薯粉丝很快收到了,为了验证这家店的诚信和态度是否有所转变,随后我多次在这里购物,货物都很快保质保量地收到了。现在,爱吃红薯粉丝的我也成了他们家的常客。

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为了给店家敲响警钟,让更多的人能安心、放心、顺心地网购,促进网购环境的良性发展。

赠品也应不容假货  

近年来,各类名牌服装、鞋业网店与日俱增,让消费者不出远门也能购买到各类商品,这些网店也经常在假日打出促销的招牌,以招揽顾客。

不久前,一品牌鞋业网店打出广告:醒目地标着“买二赠一”,即:购两双鞋赠手表一只或雨伞一把。爱人凑单买了两双鞋,获赠手表一只。可谁知手表没带几天,就坏了,拿到维修部一检查,才知道是伪劣产品。惊愕之余,我们对网店这种行为感到异常气愤。

爱人按照订单上的电话号码,拨通商家电话,接电话的是店主李女士。李女士口气强硬地表示:“这是赠品,不包换!”我让爱人把手机给我,我与那位李女士据理力争:“李女士,即使是赠品,商家也不能在赠品上打主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唬弄消费者。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赠品也应是真品!其实我们消费者心里比谁都明白,名为赠送,实则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把假冒伪劣商品赠送给消费者,谁敢说这不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你拒绝退换货,我会投诉你们网店,到时候你们得不偿失……”

我一口气说了半天,网店主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哥,换吧!”没想到这场“口舌之战”,最终是我维权成功。

其实,现如今商场如战场,竞争之激烈,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网店商家也多如牛毛,若要求生存、图发展,就必须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形象,而这种形象的核心就是商家良好的信誉。我认为,只有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想走捷径,搞歪门邪道,用欺诈、哄骗等手段对待消费者,即便能得到眼前的蝇头小利,但终究还是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多半要失去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对“垃圾”商品说不  

我曾有过几次网购不愉快的经历:衣服与图片不符,穿在身上难以形容的尴尬;商品功能介绍夸大其词,录音笔只能超近距离录音,根本谈不上远程……这时,我总会给自己找到借口:衣服就在家穿,只要不出去就好了;录音笔当MP3,听听音乐也不错。事实上,它们最终都被束之高阁。

我分析自己的心态:一是觉得不值多少钱,对付着用用好了;二是觉得麻烦,不想和商家交涉。而这种容忍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浪费钱和储纳空间。想通后,我意识到对商品质量问题决不能妥协,对“垃圾”要勇敢说“不”。我的一个同事对于网购的维权举动,让我敬佩,她可以因为商家延迟发货,就无数次电话催促商家和快递,不然表示将拒签,还询问客服工号,进行投诉,十分硬气。我想,下次遇到货物有问题,我也要像她一样!

前不久,我在一家知名网购平台上买了一个煎中药的电子壶,因为急用,便通知商家尽早发货,但商家还是延迟发货了。晚吃一天药,我忍了。但让我失望的是,货到了后,我发现陶瓷瓦罐上有3道划痕。我立即拍照取证,并在网站上进行退货退款的申请。之后我和商家交涉多次:商家不同意以质量问题退货,让我以“七天无理由”的方式退货,但要承担运费;快递迟迟不到、物流更新断片……整整拖了近一个月,我借助网站官方客服投诉,商家才最终退款。

维权之路比的是勇气和耐心,消费者必须用证据说话,在官方渠道投诉,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切莫姑息不良商家  

去年,我在网上看到一本二手的嘉定籍画家的画册,网页上注明作者姓名,出版年月和出版社等信息。这对我这样一个喜爱嘉定籍人士著作的人来说,极其珍贵。于是,我当即点击购买,等卖方确认后,迅速在网络平台用网银支付了书款和邮费。一周后,我收到数千公里之外寄来的书本,可拆开包装一看,我傻了眼:作者张冠李戴,根本不是之前网页上介绍的作者,是当地举办画展时出版的汇编集。

我立即与卖方联系,他说书可能没有库存,让我把书寄回去,如果是他搞错了,会退款并承担寄费。根据卖方要求,我把这本画册退了回去。谁知过了半个多月也不见回音,再次联系卖方,他承认是自己搞错了,但他又说:“我是小本经营,你们有文化的人不差几十元钱,不要与我斤斤计较了,请你不要再打扰我了。”说完,他就挂了电话。我这才意识到他不愿意退款。但我也不想吃这个哑巴亏,再次联系,并明确告诉他要在平台上投诉。第二天,我收到了25元书款,20元快递费却不肯赔偿。后来,再打去电话,都是无法接通。

我只得通过第三方平台对卖家进行投诉。我确实不差这20元钱,但对于这种不讲信用的卖家,我不想姑息。没过多久,第三方平台来电告诉我,经调查,这次交易错在卖方,但他们与卖方也没联系上。因此,平台将按照章程规定,停止卖方在平台上出售书本的权限,我的邮费也从店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支付。过了约2个月,我在平台上查阅卖方信息时发现,这家店已被关张。

网络购物确实便捷,但遇到货物不对板,这时,就必须鼓起勇气维权,切莫放弃自己的权益。

鸭肫变质了  

打开一包五香鸭肫,取出一块一尝,味道怪怪的,明显是变质了。看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没有过期;袋上产地、生产商、地址、食品许可证等一应俱全;再往下看,也有工厂的电话号码。我就试着打电话。

谁知拨了好几次号码,不是忙音就是无人接。但我还是坚持打,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更是对生产商的监督。电话终于拨通了,我向厂方讲述了鸭肫变质的情况,工作人员立即表示会派人来解决问题。

厂家工作人员如期来到我家,我把拆开的鸭肫及未拆开的都给了他们,并让他们尝一尝。工作人员忙说不用了,还拿出四包开心果给我,当作赔偿,并问我有没有其他意见。我想了想说:“没过保质期的鸭肫变质了,希望你们找找原因,也希望你们及时收回这批流向各超市商店的鸭肫,不能让消费者蒙受损失。”工作人员听了连连点头,表示回去后马上向领导汇报。

这两包鸭肫是亲戚送的,亲戚说这是单位的福利。逢年过节,一些厂商常常以优惠价向单位推销产品,所以单位的采购者应该多一个心眼,千万不要因为价格便宜而忽略了质量。

其实,发现鸭肫变质后,我也曾想一丢了之。但作为消费者应该不怕麻烦,坚持维权,让商家时刻注意产品质量。如果无数人拿起了法律武器,那法制社会就更进一步。

七嘴八舌

目前,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调整,国内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使得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差、适用性不强,甚至在处理一些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时束手无策。因此,我认为建立和完善网络购物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分重要意义。

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我认为网购者须加强自身防范保护意识。一是莫贪小便宜,保持良好心态,选择信誉度高的大电商购物;二是保护个人隐私和银行卡支付密码;三是保存好发票和电子消费单。

网购维权难,关键还在于坚持和不放弃。如果连我们自己都放弃维权的机会,那么商家又怎会约束自己行为呢?或许正是我们的不怕麻烦,才能促进网购市场的规范,网购才会更轻松、更快乐、更便捷。

来源:《嘉定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