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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上海范建玲口腔诊所

信用主体名称 上海范建玲口腔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UF9G6G
处罚文书号 2120199003
违法事实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内容 2018年12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正在执业中。未查见当事人的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的生物监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1
处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