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普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6782274XE |
处罚文书号 | 嘉第2120202223号 |
违法事实 | 被处罚人对外经营旅店,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金某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处罚内容 | 2020年7月5日对被处罚人监督检查,被处罚人正在营业中,对外经营旅店。抽查在岗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金某,当场未能提供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经查,查明被处罚人对外经营旅店,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金某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02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