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强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1JYBXT9F |
处罚文书号 | 第2120230170号行政处罚决定 |
违法事实 | 上海强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行为,2023年6月26日我局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改正。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处罚依据 |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2 |
处罚机关 |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