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弗芮堡宠物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7MA1G10B25G |
| 处罚文书号 | 嘉农(兽药)罚〔2023〕103号 |
| 违法事实 | 上海弗芮堡宠物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 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产品护宠乐非泼罗尼喷剂10瓶、硫酸新霉素滴眼液8瓶、氟苯尼考甲硝唑滴耳液8瓶、安立消月苄三甲氯铵溶液24瓶;2.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罚款计人民币2908元(贰仟玖佰零捌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1/03 |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