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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上海峰法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主体名称 上海峰法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XBCMXG
处罚文书号 第2120240023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款1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2
处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方编码 3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