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本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071195802Y |
处罚文书号 | 嘉统罚字第2002025001号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上报的2024年1-9月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中工业总产值上报数为30430千元,实际检查数为26941千元。差错额为3489千元,差错率为12.95%。涉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工业报表制度规定,你单位应于2025年1月9日12时00分前完成《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实际于2025年1月9日12时09分才报送该报表,造成迟报统计资料的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规定及《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沪统规〔2024〕1号)第十条规定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26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