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新康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072891974 |
处罚文书号 | (沪嘉)应急罚〔2025〕事故5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19日10时28分许,位于嘉定区菊园新区永靖路1258号的上海新康电子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内,发生一起其他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截止目前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62万元。上海新康电子有限公司对硅粉遇水会产生氢气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失;未认真履行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存在缺失,对安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事发安装作业的动火情况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3/18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