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10114425054688N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许可决定文书号 | 沪嘉绿容许协[2023]1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批类别 | 普通 |
内容 | 项目建设用地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2]145号核准范围为准,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3353.75平方米,该地块为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项目附属绿地总面积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应建绿地面积不少于13006.12平方米。同时按沪府办发〔2014〕39号及沪绿容〔2015〕103号文要求,对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坡度小于15度的平屋顶,应配建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其建筑占地面积的30% ,应建屋顶绿化面积不少于3320.85平方米。经审核,项目设计方案配套绿地率达到30%,设计建设屋顶绿化面积符合绿化相关法规的要求。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1/09 |
许可截止日期 | 2099/12/31 |
许可机关 |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