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水务管理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10114560105177X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许可决定文书号 | 沪嘉规划资源选预延〔2023〕2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准予嘉定区吴塘(陈泾-园区路)水系平衡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次) |
审批类别 | 普通 |
内容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水务管理所:你单位填报的“嘉定区吴塘(陈泾-园区路)水系平衡河 道 整 治 工 程 ” 《 行 政 许 可 延 期 申 请 表 》 ( 受 理 号20230707267816)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经我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0〕59 号文核发《关于核定嘉定区吴塘(陈泾-园区路)水系平衡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证号:沪嘉书(2020)BA310114202000505,以下简称《决定》)。现你(单- 2 -位)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定嘉定区吴塘(陈泾-园区路)水系平衡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有效期至 2024 年 6 月 12日。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7/10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4/06/12 |
许可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方编码 | 3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