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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填报的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 社项[2023]6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与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嘉定区复华02-02地块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嘉书(2023)BA310114202301019 ),并提出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如下:一、选址意见1、建设项目名称:嘉定区复华02-02地块高级中学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1400245430520231A3101002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嘉定新城JDC10502单元(复华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2012〕164号。4、项目拟选位置:嘉定区马陆镇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叶城路,西至茹水南路,北至嘉戬公路。5、规划用地性质:高级中学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32581.4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7、拟建设规模:以批准的方案为准。二、用地预审意见【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设工程性质:高级中学及其附属设施。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2。3、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5%。4、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后退北侧嘉戬公路道路红线(40米)绿线(7.5米)多层建筑(不 大于24米)不少于5米,后退南侧叶城路道路红线(40米)绿线(10米)多层建筑(不大于24米)不少于5米,后退西侧茹水南路道路红线(24米)多层建筑(不大于24米)不少于3米。5、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6、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7、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24.0米。8、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以审定的方案为准。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9、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 0.3 米以上。10、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11、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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