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赋能社会治理,强化联合奖惩
7月起,真新街道就餐饮行业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餐饮企业存在未主动告知菜品分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菜,防止餐饮浪费,有违诚信经营原则,便将此线索移交至真新市场所。
市场所对该餐饮企业进行上门核查,确实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情况。该餐饮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针对该主体,采取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措施。
后续,营商办与市场所将进行联动响应,将餐饮服务嵌入诚信经营中,督促企业进行诚信餐饮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了餐饮经营主体强化自觉遵守企业服务检测管理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