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信用相关内容:
13.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认证与产品科牵头,信用科配合)
14.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违法失信行为。(信用科牵头,认证与产品科、特种科、执法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全文: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夯实本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本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沉到底”的韧劲排查整治本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发生,守牢市场监管系统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单位各部门要拿出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控安全风险,以更高标准和要求守好安全底线,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坚决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特种设备从业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两个规定”落实力度,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等,定期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通过抽查考核、监督检查等手段,提升特种设备人员履职能力。(特种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特检所负责)
2.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落实总局、市局部署,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研究,推动落实物流园区(厂中厂、园中园)等主体安全管理责任。鼓励引导物流仓储、大型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加装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探索推动观光车辆智慧管理系统试点应用。(特种科牵头,各市场所负责)
(二)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站锅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特种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
4.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重点整治电梯维保领域违法行为,推进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加深智慧电梯平台建设,提升电梯物联网覆盖率,2025年底前,本区配备远程监测装置的电梯不少于市市场局下达的工作指标,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达50%以上;持续推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逐步建立老旧电梯综合治理机制;每年对新增加装电梯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加装电梯安装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5%;强化对电梯检验检测、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推动电梯安全高质量发展。(特种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
5.巩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成果。聚焦重点设备、重要环节,督促化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要强化执法力度,督促化工企业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严重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消除,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特种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
(三)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
6.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整顿,切实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特种科牵头,特检所负责)
7.加强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提升人员素质。(特种科牵头,特检所负责)
(四)提升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8.健全工作机制。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认证与产品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
(五)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9.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防爆灯具、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认证与产品科牵头,消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认证与产品科牵头,消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1.指导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注册科牵头,各市场所负责)
12.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问题“灶、管、阀、气”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2024-2026年期间,持续选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认证与产品科牵头,执法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认证与产品科牵头,信用科配合)
14.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违法失信行为。(信用科牵头,认证与产品科、特种科、执法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5.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加强对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督促相关认证机构落实证后跟踪监督责任,依法查处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认证与产品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地方政府汇报。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外部沟通协作、内部协调融合,以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建设为契机,推动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抽查、处理等全链条信息,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形成智慧监管合力。
(三)突出正向激励。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正向激励作用,通过学习教育、引领带动、选树典型、量化考核等手段,形成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格局,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巩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关注舆论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