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件
关于持续做好我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印发,嘉府办发〔2016〕1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5〕144号)以及《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关于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今年起将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定期抽查,不合格网站将向省级政府通报,并通过中国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将对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网站组织开展定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纳入本市政府网站年度测评范围。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有效巩固和深化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效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建立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长效机制,由各单位网站工作分管领导牵头,落实责任,持续有效地开展网站内容检查整改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区政府重点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属网站检查整改工作。
二、落实检查重点。各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中的普查指标,定期对本单位网站开展自查并整改,防止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回潮,切实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三、明确时间节点。国务院办公厅以每3个月为一个检查周期,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定期抽查,目前全市本年度第一次抽查工作已经启动,我区也将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开展检查。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强化网站日常监测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
四、重点注意事项。各单位网站尤其是已纳入区政府网站群的子站(频道)要认真核对《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所填报的信息,并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https://pucha.kaipuyun.cn/)修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对各单位网站开展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今年信息化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