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件

关于印发《加强本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宣传部2018年5月4日印发,嘉委宣〔2018〕13号)

加强本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政务微信公众号是党政职能机构和公共服务单位在互联网时代传播信息、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也是信息化条件下开展舆论引导、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区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主动适应网络传播方式变革,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工作效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在运营管理、功能建设等方面也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和指导,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对重要舆论阵地集中建设和管理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趋势,进一步提升政务微信公众号引导舆论、回应关切、服务公众、有效传播的能力和水平,让主流思想始终主导网络空间、引领网络生态,使便捷优质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惠及于民,为推动“五个嘉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反映重要活动,充分解读重大政策,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工作。

——对标需求,贴近公众。坚持服务公众为导向,将满足公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推进交流互动,开展便民服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与凝聚力。

——规范建设,安全运营。统筹规划,聚焦重点,集中各类资源集约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安全保障,实现平稳运行,不断做实、做活、做优、做强平台。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主动适应发展变化,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创新表现形式,不断拓展功能特色,切实提高传播影响,努力成为公众乐于关注、主动使用的载体。

(三)主要目标

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结构布局,集中优势资源,集约化建设具有一定权威性、代表性、专业性、综合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升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和管理水平,实现整体优质、健康、稳步发展,为“五个嘉定”建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构建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平台内容建设

(四)提高发布质量。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办单位要对信息内容的导向性、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内容建设要精准定位,明确主题、凸显专业,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实用性;要紧贴工作重点、反映工作亮点,围绕公众关心焦点、聚焦社会关注热点;表达形式要多样,表述方式要亲民。要加强内容更新,提高发布时效;要强化互动回应,严守答复时效;要推动办事服务,放大载体功能;要固定发布频率,树立平台公信;要激发浏览点赞,提升信息到达率。

(五)严格审核流程。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必须建立严格的编审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确定职责要求,规范发布流程,落实签发责任,采、编、审、发等流程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实施,签发台账要做到相关记录有据可查。信息内容要杜绝在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时发生文字错误,在反映重要工作和活动时发生要素或数据错误;要避免产生容易引起网民误解或恶搞的表述性错误,在涉及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内容时表达错误;要减少信息中字形类、音译类、成语类错字和别字的发生,以及人名和地名的错误;禁止使用任何软件技术对政务信息图片中的人物、会标等要素进行添加、拼接或篡改;禁止利用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随意发布采编人员个人观点。

(六)规范转载引用。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可以转载或引用,但必须贴合政务微信公众号主题,必须标注来源。转载必须规范,确保内容符合安全性、权威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要求,未经原发布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改写其主要内容或业务数据,产生错误的,由转载单位负责;除文本信息外,转载图片、音频、视频等其他数据资料的,也需标注来源,不得有意忽略。将两个以上政务微信公众号同类信息整合编辑为一篇的,视同为重新编写,内容由编写单位负责,文中所引用的重要数据和照片图表等资料需标明来源。转载或引用互联网上的信息,除必须标注来源外,还需对内容要素进行核对,不得随意转载引用未经证实或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后转发单位对该信息内容负责。

(七)强化后续监管。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后,必须对后续效应加强监测监管。要密切关注信息留言评论功能,既不能一关了之,也不能放任不管,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与回应,组织力量开展互动和引导,尤其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需要公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信息,更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提升评论回应的时效性,抢抓舆论引导先机,把好评论内容的导向性,推动舆情正向发展,做到有序开放、有效管控。

三、提升平台传播质量

(八)丰富表现形式。密切关注网络新媒体发展变化,主动学习运用互联网传播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内容表现上除基本的图文并茂等形式外,还要积极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漫画动画、H5(微杂志)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手段方式综合展现,增强内容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九)拓展栏目功能。发挥和利用好政务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功能,积极开设专题专栏,拓展延伸对外链接,注重功能的实用性和操作的便捷性,不断提升平台功效。要结合政务微信公众号集约化建设目标,主动探索微信矩阵、子微信、微网站等功能在自定义菜单中的运用,有效推动平台整合、功能集聚。要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栏目将公众需要的办事服务项目搬上新媒体,实现载体成为实用、有效、便捷的服务平台。

(十)促进互动交流。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与公众互动交流,通过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批评,及时有效传播各类信息,不回避舆情,敢于直面、坦率回应,努力搭建起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对话的“直通车”,同时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配备相应力量及时受理回应。对于公众普遍反映的舆情,要汇总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增强数据利用。强化政务微信公众号数据资源在互联网上更广泛的应用,努力突破微信在数据存储、信息检索等方面的局限性,进一步放大数据利用功效。要积极通过利用网站开设微信栏目、利用微信链接微网站等形式推进网微融合,重视政务网站作为政务数据资源库作用的发挥,及时将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同步发布在政务网站,方便微信数据在互联网上检索查询,方便残障人士透过网站无障碍版浏览获取,提升数据资源的利用率。

(十二)扩大传播影响。树立传媒营销意识,策划利用线上线下等互动活动、联动功能,扩大政务微信公众号知晓率和影响力,吸引公众添加关注。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积极依托更具影响力的网络载体平台,主动推送信息,拓展关注程度,促进内容二次传播,借势借力放大传播效应。注重媒体融合发展,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微博以及智能手机APP等各类传播媒介合作,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提升传播覆盖面。

四、提高平台运行安全

(十三)严控涉密上网。认真落实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流程审查和编发内容,确保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在审查发布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类信息之间关联性,有效防止因数据汇集而造成的秘密泄露;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设置后台使用权限,严禁将登录账户和密码泄露给无关人员;要规范人员离岗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平台密码更换等必要的安全工作。

(十四)避免事故发生。微信公众号内容一旦发布,信息无法修改,即便删除,标题仍然残留,极易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把好审核关,抓好过程控制,慎重发布。对于发布后才发现内容有误的,虽已造成事故,无法弥补,但仍要在第一时间积极采取措施立即删除,以免信息扩散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十五)规避外包风险。政务微信公众号如运维工作确需服务外包的,必须慎重选择服务单位,认真审核该单位业务资质、服务能力和人员素质,并签订服务合同和相关协议。合同中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运行管理团队、内容保障团队、技术服务团队三者间的职责,细化外包服务在人员、内容、质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业务中所涉及的流程、设施等必须严格管控,人员离岗后,要立即修改后台登录口令。禁止内容最终审核发布权托管或者外包。

(十六)确保正常访问。严格按照微信平台管理机构要求,规范实施公众号注册登记和认证工作,并向区委网信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1),同时认真做好年检,确保平台能够实时正常访问,不发生访问被暂停等情况。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关闭或暂停平台运行,随意变更发布频率,如确定实施关停,要提前向社会公众解释说明,及时向平台管理机构申请注销,并向区委网信办报告(备案表见附件2)。

五、深化平台制度保障

(十七)健全管理体制。切实遵照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及平台管理机构要求,管理运营政务微信公众号。建立规章制度,制订政务微信公众号在运行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则,并结合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努力做到管理周期全过程、管控内容全覆盖。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平台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把善管善用互联网新载体作为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运营队伍的政务认知素养、新闻媒介素养、舆论引导素养以及文字能力、编辑能力、创新能力,努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运营管理队伍。

(十八)建立联动机制。深化全区政务新媒体联盟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区内各级各类政务微信公众号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集群效应,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格局。优化单位内部运维保障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同志主持协调,统筹各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分解并落实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功能开发等各项任务。

(十九)构建评价体系。建立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绩效评价和考核测评体系,将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各单位可将《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3)作为参考,努力推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水平向优质化标准迈进;要主动从本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的必要性、运行的实效性等多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做好整体规划,并适时对下属各单位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实际运作情况与社会评价及时调整建设策略,采取关停并转、改号为群等方式,稳步推进集约化建设。

(二十)严肃开办纪律。政务微信公众号一经开设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对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负责,对添加关注的社会公众负责。要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因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重大运行事故的,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因内容编审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重大发布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因下级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对上级主管部门连带问责。要启动实施奖优惩劣机制,对于政务微信公众号绩效考核达标且社会评价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对于绩效考核未能达标,或是社会公众投诉较多、反响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勒令关停。

附件1:嘉定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开办备案表

附件2:嘉定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关停备案表

附件3:嘉定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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