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子何须端坐“衙门” “流动调解”解民愁
仲裁员公正办案,为什么还有不少当事人对调解不满?在区人社局副局长戴伟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静的带领下,大调研大走访工作小组深入80余个服务对象后,得到了一些答案。劳动者和企业总觉得:坐在调解庭里,一身制服的“官老爷”,端坐法庭之上,调解就是“和稀泥”。
为此,区仲裁院打破了“端坐衙门”的固定思维,着力完善基层调解机制,创新建立“流动调解庭”,即由仲裁员和调解员组成“流动调解庭”,到各街镇、社区、企业或劳动者家中等基层一线,就近化解劳动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截至11月底,“流动调解庭”共处置劳动争议34件,涉及劳动者81人,其中调解成功2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起,为优化嘉定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调解 “三大焦虑症”
劳动者和企业的焦虑:总是要去指定的调解地点进行调解,来回路程有时较远,非常不方便。区仲裁院的焦虑:有的街镇调解组织建设相对薄弱,大多是兼职调解员,一旦工作量大时就容易顾此失彼。少数调解员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工作熟悉程度及连续性不高。 街镇调解员的焦虑:调解矛盾日趋复杂,网约车、外卖送餐等新兴行业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
“流动调解庭”解民忧
“流动调解庭”主要依托仲裁员分片联系街镇调解员工作机制,成立由区仲裁院院长为组长,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区仲裁院副院长为副组长,一线办案仲裁员和街镇调解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统筹管理、全面协调,副组长负责分片联系街镇内的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安排具体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优点一:我们多跑一公里,市民省去两公里
“流动调解庭”的设置,将基层调解工作从原先的“门诊制”变为“出诊制”,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思想,在第一时间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采取“走出仲裁庭”的办法,使仲裁员和调解员身处矛盾现场,对矛盾的双方了解更直观、更全面,解决起来更顺畅。同时在现场调解,吸引群众旁听,能够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用区仲裁院陈院长的话说,就是“我们的干部职工多跑一公里,市民就省去了两公里”。接通了仲裁服务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及时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优点二:从原来的“孤军奋战”变为“组合作战”
“流动调解庭”最大程度地整合了基层调解的社会资源,构筑“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譬如:对于街镇调解组织受理的调解案件,负责联系该街镇的A、B角仲裁员可依街镇需求或在每月至街镇指导工作时主动参与案件调解;如遇重大、疑难或群体性调解案件,分片联系的科(院)领导与仲裁员一同至街镇开展调解工作等,这样也使得“基层调解”更好地融入“区级调解”、“区级仲裁”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
优点三:流动的不只是人员,更是一种制度
“流动调解庭”体现出灵活、便捷、高效的特点,同时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公平、公正,严谨的办案规则和工作规范,跟随调解庭一同传递。譬如:仲裁员和调解员均应持证上岗,佩戴仲裁、调解徽章,放置“流动调解庭”台牌,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虽然“衙门”搬到基层,但还是“五脏俱全”;再譬如:调解过程继续保持公开透明,法律文书和案件台账同样确保清楚明确、符合规定,调解过程以笔录形式予以记载,并交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案例
今年7月初,劳动者小樊因与某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向南翔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因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后,与分片联系的仲裁员沟通,申请启动了“流动调解庭”。为更加方便当事人,仲裁员与调解员将调解庭设到了劳动者居住社区的群团服务站内,经过仲裁员专业有效的分析、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协调,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劳动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流动调解庭的设立,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街镇,为解决市民最后1公里法律问题“牵线搭桥”。“流动调解庭”又是一个流动的普法学校,真正做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