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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一网通办

如何开具低保证明?看这里→

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浏览: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企业群众办事“提速度”,2024年3月11日起,由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 在‘嘉’一网搞定”系列,新增“嘉事听我说”和“新嘉早知道”板块,围绕“新企业主”“新嘉定人”关心的最新政策、热点话题进行宣传普及,选取有代表性、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制作成图文和导办微视频,每周进行推送。本期“嘉事听我说”的主题是“如何开具低保证明”。

如需出具相关社会救助项目证明,

打开“随申办市民云”

(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即可在线申领!

民政社会救助项目证明在线开具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关键词“社会救助”,选择“享受民政社会救助项目证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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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项目证明出具入口。以“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证明出具”为例,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并完善居住地址、出证用途、发往单位等信息,点击“电子证明开具”即可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选择证明出具类型后,首先核验用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满足办理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基础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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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在提交成功页面选择“我的办件”,或在首页下方菜单栏选择“我的”-“我的办件”,查询办件进度。

若办件进度显示“办结”,可通过“查看结果文书”查看对应出具的证明,点击“保存至本地”还可直接下载图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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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成功出具证明后,可通过首页“亮证”-“添加证照”,在“电子证照”栏进行添加,下次办理相关事项一键“亮证”,不用到处翻找证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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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有哪些?

1.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5元,增加85元。

2.调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75元,增加105元。

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6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45元-350元之间。

3.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2075元,增加105元。

4.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2075元,增加105元。

5.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已满16周岁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的救助标准

自今年7月起,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已满16周岁但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提高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

6.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190元。

7.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调整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8280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42108元;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该标准为45936元)。

8.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调整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7420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63162元;对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为68904元)。

9.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

此外,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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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随申办

编辑: 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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