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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日期:2016-08-16信息来源:嘉定报 作者: 文字 【点击数:

8月12日,嘉定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20名干警兵分三路奔赴青浦区、普陀区、嘉定工业区等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最终共传唤8名被执行人至法院进行谈话,成功执结2起案件,并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执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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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在普陀区铜川路某住宅小区,区法院执行法官,寻找到被执行人任某(女),经过深入沟通后,任某被约至法院谈话。原来,任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区法院于今年3月2 9日判决,任某应当向原告桂女士返还借款人民币8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但一直尚未兑现。谈话中,任某始终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当执行法官表示将对其宣布司法拘留决定时,“剧情”出现了反转,任某突然表示愿当场支付所欠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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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定工业区白墙村一葡萄田,区法院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余某。根据区法院去年12月17日判决,余某应当将其使用的土地予以腾退、返还白墙村村委会,并支付28020元租金以及实际使用费。然而,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余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企图逃避执行。集中执行当天,法官把余某带回法院进行谈话,因其仍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

据悉,自全市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工作行为,取得积极成效,在近期的三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共对31起案件的32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执结标的113万余元,有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加强了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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