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定区的文物义务监督员王老师在文物巡查中,发现位于路旁的一处住宅类文物外围搭建起脚手架,通过上门了解,得知由于前段时间台风雨水天气频繁,导致该处文物建筑出现漏雨现象。监督员立即将情况汇报至区文管办和区文化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同时积极给居民住户做通思想工作,并协调所属居委会、文物产权方等相关部门,及时制止了该起擅自修缮文物的行为。目前,产权方已向区文管办递交了文物修缮申请手续,获批后将由具有文物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施工。一起文物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内被叫停,避免了又一起文物破坏案件的发生。
嘉定区目前共有文物数187处,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区文物保护点133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为有效落实文物属地化管理,2014年大队在市总队的部署下,成立了文物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开展属地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成立至今2年多,义务监督员在保障文物安全方面作用凸显。
强化网格化管理,完善信息互通机制
根据文物分布的区域,大队对义务监督员进行科学配备,实行定平台、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定平台,专门建立文物监督员QQ群、微信群等,与区文管办、街镇文保部门等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人,重点街镇选出一名熟悉文物工作的文广干部作为文物义务监督员,街镇组建了文物巡查小组,组织开展不定期巡查;定责,对市文物监督员实施考核管理,要求监督员按时完成巡查任务,对辖区文物情况及时采集和更新,每月按时上报巡查、监督情况,并确保信息准确、有效。通过网格化管理,使大队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文物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联合执法,并及时对文物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文物巡查水平
大队注重加强对文物监督员队伍的业务指导,认真制定文物监督员巡查的工作职责及检查考核标准,加强同区文管办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文物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定期召开文物工作例会进行工作分析,提升文物监督员的工作技能和巡查水平。提出监督员巡查要做到“三看”:一看文物是否有保护范围和标志说明;二看文物擅自建设施工情况,是否存在擅自修缮及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建设施工;三看文物安全隐患情况,是否遭到自然损毁、人为损坏等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大队执法人员不定期联合文物监督员开展巡查,对上报问题和重点文物进行联合执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
大队在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法,想方设法发挥好这支队伍的作用。比如每半年召开一次交流和总结会,对前一阶段文物监督情况进行点评,通过定期交流加强与监督员之间相互沟通协作,对工作认真、优异的巡查员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定期向巡查员所在街镇通报信息上报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员开展工作交流,探讨文物保护工作经验,以此推动街镇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协助文物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嘉定区文物监督员协助大队制止了多起损坏文物行为,查处了2起文物案件,有效震慑了文物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了文物破坏案件的发生率,监督员队伍在文物监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