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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日期:2016-10-10信息来源:区房管局 作者: 文字 【点击数:

10月8日,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嘉定区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位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统一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向公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首日运行平稳有序。当天上午,副区长蔡潇飞亲临窗口,视察窗口运行情况。

自8月15日市政府召开不动产推进工作会议以来,历时一个半月,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组的统一领导下,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倒排工作计划,落实分解工作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重压下,大家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完成了硬件配备、系统安装调试、业务培训演练等前期工作,全员连续中秋和国庆节加班完成了所有“清存量”的工作,全力确保本区不动产登记对外服务的运行顺畅和安全有序。

10月8日,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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