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即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旨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以及沟通联系,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15年1月2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对这一内容进行细化,要求“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去谋划“两法衔接”工作,着力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对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合力,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去年以来,该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类型犯罪,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47件。通过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制度、衔接工作规范等,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优化网络平台 提升工作流畅性
嘉定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常某及其同伙存在销售侵权复制品、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快速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促使证据调取、嫌疑人追逃等工作得以迅速开展,保证了查处犯罪的高效性,并全程跟踪监督,强化侦查取证力度。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审查发现,常某并非单次作案,经将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及一系列补充调查,最终向法院起诉时共随案移送八本案卷,清晰地反映了常某两次犯罪的全部事实,案件在十余天内迅速得到判决。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成功办理该案,成为检察机关以“两法衔接”为抓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示范,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以往,由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处罚信息相对封闭,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时,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制约,致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始终面临信息“慢一拍”难题。为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衔接,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准确打击犯罪,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信息及其共享平台作为“两法衔接”的基础和抓手,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的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通过“平台”移送至公安和检察机关,有效提高了衔接工作效率和执法透明度。
目前,嘉定区“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已纳入19家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各联网单位组成分管领导协调、部门领导负责、操作员具体落实的平台工作班子。由嘉定区检察院牵头,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等资源,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软件等信息化技术,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并注重运用,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根据工作深入推进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的网络架构,明确各联网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牵头协调组织单位与具体执法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录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案件网上流转等工作渠道畅通,消除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此外,为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录入的质量与效率,该院还着力推动各联网单位落实专机、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以提升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率和案件网上流转率。
强化机制建设 促进工作规范性
规范化建设是“两法衔接”工作不断发展的保障。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区法院、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加强嘉定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及职能部门之间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司法机关通报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侦办工作等情况,联合开展案件信息披露,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行刑衔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010年以来,嘉定区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发了《嘉定区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嘉定区“两法衔接”阶段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以两名副区长、区政法委书记、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以19家行政执法机关、五家职能部门及区府办的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检察院设立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牵头协调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逐个会签文件,根据各联网单位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执法信息录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规范。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收集与固定证据的意识,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以及工作指导,提高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质量。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每季度通报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录入、案件移送等情况,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到区级机关作风和效能测评考核,将考核结果列为行政执法机关年度考核加分项目,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提供了动力保障。
实化工作措施 提高工作实效性
多年来,嘉定区检察院以思想沟通、检查指导、专项检察、提前介入等为基本手段,既抓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的落实,也抓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督促各环节正常运转、工作紧密衔接。该院紧紧抓住全国、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打击非法侵占农用地、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薪酬等专项斗争,强化督查和专项检察活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增强打击犯罪、维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行政违法案件专业性很强,有的还是跨行业、跨地区作案,有的仅仅被查获存在违法行为的表面现象,并未彻查深层次的违法犯罪事实和原因。“两法衔接”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强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特长,较好地实现了优势互补,有效增强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在违法犯罪人员反侦查能力增强、对抗执法的能力增强的情况下,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工作互动,有助于明确类案的执法标准,形成工作共识。强化个案证据的收集固定,有效防止了因衔接不紧密而导致的错过犯罪侦查最佳时机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了打击犯罪的能力。
“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增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交流沟通,有利于检察机关充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