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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扩大民生救助保险范围

日期:2015-04-20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 文字 【点击数:
4月期间,区民政局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组织了12个街镇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民政、老龄、村居委干部等进行民生救助保险政策培训,详细介绍了2015年民生救助保险责任、理赔要求、操作办法等内容,同时还发放了13万份《2015民生救助保险宣传折页》。
2015年,嘉定区根据2014年民生救助保险理赔情况对保险项目及理赔金额等进行了调整,救助保险范围有所扩大:
(一)原老年人保险项目拓展为老年人与儿童项目。保险对象除了覆盖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外,将本区户籍14周岁以下儿童一并纳入。投保人数分别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16.5万人、14周岁以下儿童5.4万人。投保金额300万元。
设2项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伤残: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高空坠物、公共场所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或导致残疾的,可最高获赔10万元/人,其中因溺水身故或伤残的,可最高获赔5万元/人(2014年设身故保险金2000元);(2)住院补贴: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包括所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的,保险公司按照50元/天给付住院补贴金,单人年给付天数以20天为限,即单人最高赔付1000元/年。确诊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直接给付补贴金1000元;确诊为尿毒症的直接给付补贴金1000元。
(二)本区户籍居民及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家庭财产保险项目。按21.18万户、户均3.4元计算,投保金额72万元。
设1项保险责任,即由于暴风、暴雨、雷击、爆炸、雪灾造成的家庭住宅及家庭财产损失,每户家庭的财产损失补偿限额为8000元。
今年一季度,区民生救助保险共受理240人,实际完成赔付198人,赔付金额17.13万元。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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