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逐步全面淘汰本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为目标,以加强环保约束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通过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提高车辆年检年审标准、提升环保检测手段,加大环保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及频率,推进机动车环保治理;
■重点聚焦黄标车和注册时间10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维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老旧车辆一并纳入提前淘汰补贴范围,鼓励报废更新。
■力争2015年年底淘汰本区在册全部黄标车和大部分老旧车辆。
■限制措施包括: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实施国Ⅰ标准汽油车限行政策;货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治理措施包括:加强现场执法;严格营运准入;严格检验管理;国企示范引导。
不久前,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镇、街道等单位进一步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工作力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方案》共分总体原则、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保障机制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内容。“总体原则”明确:综合施策,强化机动车环保管控措施。以逐步全面淘汰本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为目标,以加强环保约束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通过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提高车辆年检年审标准、提升环保检测手段,加大环保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及频率,推进机动车环保治理;聚焦重点,通过差别化财政补贴引导提前淘汰。重点聚焦黄标车和注册时间10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维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老旧车辆一并纳入提前淘汰补贴范围,鼓励报废更新。“工作目标”是:力争2015年年底淘汰本区在册全部黄标车和大部分老旧车辆。
黄标
绿标
《方案》明确,将采取限制措施和治理措施,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限制措施包括: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实施国Ⅰ标准汽油车限行政策;货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根据《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77号)要求,在2014年7月1日起严格实施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从2015年4月1日起,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并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在2015年4月1日起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Ⅰ标准汽油车通行。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国Ⅰ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2014年10月1日起,本市货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外省市货运“黄标车”(驻沪经营)不予备案,本市已有《道路运输证》的货运“黄标车”审验不予通过。
治理措施包括:加强现场执法;严格营运准入;严格检验管理;国企示范引导。
区环保部门牵头公安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0次机动车环保联合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和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增强环保检查频次,在黄标车限行区域、进沪主要通道等关键区域开展环保执法,杜绝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对在 S20外环高速和G1501上海绕城高速内行驶的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从严处罚。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和违规行驶车辆,按同等原则查处。区交通运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一律停发《道路运输证》;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机动车(含转籍、过户车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重点加大集卡黄标车淘汰推进力度。区质检部门要对安检、尾气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区国资委负责牵头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国资系统企业带头推进黄标车淘汰,力争在2015年6月1日前,率先淘汰本区下属国有企业所属全部在册黄标车。
来源:《嘉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