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定区着眼为老年人构建和谐幸福的文化生活环境,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社区老年活动室,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目前,全区已建成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30家。日前,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社区老年活动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和《嘉定区社区老年活动室创星级评分标准》,进一步保障全区老年活动室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和运营有效。
优化设施建设 完善服务功能
硬件建设方面,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明确居、村委会老年活动室使用面积应分别达到100和180平方米以上。同时,更加注重安全配套保障,应当配备符合实际且较为齐备、规范的消防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并注意防滑、防火、防电等必要措施。功能设置方面,每个社区老年活动室的服务项目应在6个以上,内容包括文体娱乐、谈心咨询、医疗保健、老年教育、科普讲座、法律服务等,也可根据本社区老年人特点和需求,选择设置其他特色服务项目,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不单调。
明确公益原则 完善运营管理
加强分级管理。区老龄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社区老年活动室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各街镇是辖区内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居(村)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社区老年活动室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拓展管理模式。社区老年活动室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由居(村)委会直接管理,委托社区志愿者参与管理,委托老年人协会管理或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进行管理。坚持公益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偿的公益化服务,并做到每天开放(国定节假日视需求定),活动开展内容要积极健康,有利于人际和谐、社会稳定。
落实政策保障 完善考核机制
开展星级创建。明确星级评定标准,根据活动室的硬件设施、功能设置、运作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星级划分,由低至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并根据评定星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已经创建的活动室,确定给予每个社区(村居委)一定的运行补贴。加强考核评估。街镇老龄办每年应围绕管理运作、规章制度、活动内容、服务质量、老年人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对所属社区老年活动室进行考核评估,对不足之处督促整改,将考核评估结果报同级政府和区老龄办。街镇应将社区老年活动室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村(居)委的行政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考核内容。
来源: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