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定区坚持改革与法治并重,在全力“打造自主创新产业化引领区”、“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科技城”的同时,更注重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日前召开的第18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法治嘉定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共有101项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以“1+5”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城区建设工作。“1”就是成立法治城区建设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法治嘉定建设全面工作,督促落实各专项行动工作落实。“5”是将法治嘉定建设工作分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普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5大专项,分别由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区法宣办、区委办等部门推进落实,每个专项均由至少一名区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协调。
总体而言,该《实施方案》有3方面特点:
特点一:重落实。对照法治上海148项重要举措,逐条进行了对照,提出了101项重要举措。除立法工作、司法改革工作、司法考试等之外,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在科学立法上,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也结合到实施方案中。
特点二:有创新。参照法治上海实施方案过程中,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反映出不少具有区域特色和亮点的工作。
特点三:能落地。以案释法、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尊法光荣示范户、村民自治工作等,已经在推进落实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对部分工作任务还实行了量化指标。
《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推动法治嘉定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系统安排,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的突破: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新突破。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明确三年行动计划,并已实施开展试点工作;继续巩固嘉定区首创的城市综合管理联勤工作的先发优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信息化和科学化建设;明确提出政务信息公开集群化建设,多载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在公正司法上有新突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要求定期向区相关部门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及分析,强化监督考核;对完善律师接待工作进行探索创新,从制度、技术和理念上保障律师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及参与人合法权利;落实《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建立区涉案财物集中保管中心,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衔接机制,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在法治宣传教育上有新突破。法治文化建设实体化、品牌化。强化德法互济良性机制,有效发挥“嘉定法宝”、“嘉定德宝”等品牌优势。此外,法治文化实体化运作,先后创设了“嘉定法宝馆”和“嘉定德宝馆”,具有区域特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除对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工作进行了一些指标量化外,还专门成立了嘉定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依托“新春学校”,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在全区开展了“尊法光荣示范户”的评选活动,评选出65家尊法光荣示范户;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并将以案释法工作进行了工作指标量化。
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在法律人才库建设方面,分类打造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法律服务队伍,形成相互合作、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
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嘉定建设的领导上有新突破。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对照责任清单,将政法干部队伍的监督与区内形成的联勤网格化、两法衔接机制等有效工作平台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立体化的法治监督体系。
来源: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