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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出台《意见》 构建新型律检关系

日期:2015-10-22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冉涛 文字 【点击数:

10月20日,记者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律检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律师执业的各项权利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构建新型律检关系。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规定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对律师提出的阅卷申请,应及时安排,因特殊情况应当向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3个工作日内阅卷,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等权利。此外,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和参与案件公开答复等多项检察机关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两者共同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强化律师作为第三方在疏导、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可以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工作公信力。”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区检察院已通过签定工作备忘的形式,委托区司法局组织知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公开答复、宣告等工作。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完善律师阅卷室、会见室等硬件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据悉,近年来,区检察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如设立律师接待专门场所,设置律师阅卷室,配备高速翻拍仪,为律师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等提供便利条件。今年以来,共接待律师电话查询近800人次,阅卷508人次,安排听取律师意见265次,邀请律师参与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33次。
来源:《嘉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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