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上海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上海市政府于2017年1月27日颁布《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17】9号)。17版《规定》除了对2011年出台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鼓励政策进行延续和优化外,还丰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内涵,将总部型机构纳入政策适用范围,调整了认定条件;并在原有的资助与奖励、资金管理、人员流动、通关便利政策上做加法,新增了部分资金管理、出入境便利、人才引进等政策;2017版还首次提出“区政府支持”条款,鼓励各区因地制宜营造不断完善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17版《规定》发布以来,促进了嘉定的总部经济发展勃发新机。2月27日,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完成了商委变更备案,成功升级为总部型企业,投资总额8亿美元,注册资本5.54亿美元。此外某知名珠宝首饰品牌拟在嘉定设立投资性公司,基本符合总部型企业要求,目前项目申报过程中。新《规定》将优化嘉定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总部经济能级,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