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全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近年来,全区中小学从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聘请了90余名同志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全区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积极深入校园,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加强区域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做好全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区教育局、检察院、公安分局决定开展嘉定区首届“最美法治副校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学校法治副校长
二、评选条件
1.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2.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4.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6.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7.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评选程序
1.各学校根据参评条件,结合法治副校长平时工作实际,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法治副校长参加评选。学校认真填写《嘉定区最美法治副校长推荐表》(见附件),双面打印经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于5月17日(周三)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区教育局德育科A21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FTP-德育科-上传区-嘉定区首届“最美法治副校长”评选文件夹中。
2.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评选工作,最终评选“最美法治副校长”10人,“最美法治副校长”提名20人。
3.通报评选结果、表彰先进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分期交流展示最美法治副校长先进典型事迹。
4.有1人身兼多校法治副校长的,需相关学校联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最美法治副校长”评选活动目的在于引起全社会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进一步重视,更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学校管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及时将此项活动有关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法治副校长,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部分配置法治副校长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执行。
编 号:德育(通)2023-14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16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检察院
公安嘉定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