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总结和弘扬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区教育局、区家长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2.评选名额:20所。
(二)评选条件
1.学校支持。学校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定期听取家长委员会工作意见和建议。学校家委会工作有校级分管领导。
2.机构健全。家长委员会代表性强,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完善的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作用明显。学校家长委员会坚持六项工作制度,在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教学及沟通学校与家庭等方面有作为,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三)评选办法
1.学校申报。
2.区家委会考查、推荐结合专家评审。
3.区教育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优秀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在职委员或分管领导。
2.评选名额:50名(其中家长30名;分管领导20名)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一年以上,热爱家长委员会工作,在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大多数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确处理学校工作和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关系,积极沟通学校、家庭和社区,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评选方法
1.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校行政共同评议推荐。
2.区家委会考查并推荐。
3.区教育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三、评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争创先进集体、争做优秀工作者成为促进学校家委会工作的创先争优过程,要将评选与规范工作相结合,推动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2.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以学校名称作为文件名,通过教育局FTP发送至区家委会《评选表彰》相应文件夹内。
编 号:家委会(通)2023-2
联系人:姚丽萍 59906837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家长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