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现就开展202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至12月。主要集中在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10日(星期日)的宪法宣传周期间。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上午,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上海也将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连接同步参与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9:20-9:45 宣布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无需接入视频会议)、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教育部通过普法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的通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1107/20965.html。请各学校积极组织参与,在今年宪法宣传周及其他宪法法治教育活动中积极传唱。
(三)“我与宪法”主题演讲作品征集活动。今年,各学校已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要求,系统开展了各类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党建网络共同体推荐“我与宪法”优秀学生演讲作品1件(含《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于11月28日(星期二)前以光盘报区教育局A506室(联系人:陆朱维 39002069)。要求:视频时长6分钟,禁止任何特效、背景音乐等,严禁抄袭。作品标题格式:单位+选手姓名+作品名称。
(四)举办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
根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的通知要求,中学生成人仪式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上旬,可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嘉定区教育局、司法局拟于12月上旬举行嘉定区2021级学生成人仪式。各高中、中职学校可根据学校自身情况规范举行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
(五)“宪法宣传周”其他活动
今年“宪法宣传周”前后,本市教育系统将举办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全市中学生“我为法治上海献一策”主题征文等特色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本市将举办2023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专题纪念活动。(通知另发)。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要统筹做好“宪法宣传周”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校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和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docx
编 号:党群工作科(通)2023-13
联系人:谢 伟、陆朱维 39902069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