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要求,现对预算单位一年以上的财政拨款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清理,包括:各单位2024年基本支出和已完工项目结余;应交未交的生育金;各单位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结余;各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到未使用的其他收入结余(包括各单位已上缴至财政应付代管资金账户内但未列入2025年预算安排的其他收入结余和各单位专户账户内收到未上缴的其他收入结余)。具体要求如下:
1.稽核会计于3月19日前提供各单位相关数据,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预算单位结余情况统计表”(附件1)、“应付代管资金结余清理汇总清单”(附件2)及2月专户银行对账单发至稽核会计处。
2.应付代管资金账户内的收入结余请各单位按照“应付代管资金收入结余清缴申请”(附件3)格式进行申请,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记账,一份于3月底前交至财政专管员处(同时将电子稿报送稽核会计),由财政和单位同时在4月份完成调账,并及时做好每月初与财政应付代管资金对账工作。
3.单位专户结余资金自4月1日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上缴申报和资金缴款到金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注:若原相关支出科目确实无法追溯明确的,一般可填列单位主科目)
4.各单位一年以内收到收入性资金,请尽快按规定的程序立项使用。
附件:1.预算单位结余情况统计表.xls
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V1.2.docx
编 号:计财(通)2025-8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8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