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H4105000-2023-01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9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医保发〔2023〕1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定点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医保基管〔2023〕11号)要求,本区于4月份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持续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系统宣传《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强化社会监督。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公开曝光行政处罚案件和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三、宣传形式
(一)线上宣传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上海嘉定发布及各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渠道开展针对性宣传和警示教育,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参加市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充分展示医保基金监管成效经验和队伍风采。
积极组织医保工作人员参加市医保局举办的医保政策“云课堂”系列讲座,提高医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线下宣传
以定点医药机构、长护险定点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机构、进园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各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折页,通过电子大屏播放电子海报,充分利用宣传栏、展示栏等宣传法规政策。区内通过召开长护险案例警示会议、工作例会及医保协会理事会等形式和平台组织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区医保局将于近期下发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材料,供各机构使用。
区层面充分发挥联合宣传作用,利用打击欺诈骗保联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宣传阵地开展宣传,结合“法宝服务日”在临港嘉定科技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法规宣传。
(三)媒体宣传
通过在区海关、嘉定影剧院等户外媒体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海报,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通过《嘉定报》等区内主要媒体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区打击欺诈骗保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集中宣传的窗口作用,确保活动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二)注重宣传实效。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基金监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素材,持续营造自觉遵纪守法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三)及时总结经验。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活动效果,完善长效宣传机制,并及时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视频、照片等资料。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