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301000-2021-03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9-2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21〕3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嘉定教育综合改革、课程与教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表彰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和本市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按《通知》的规定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报嘉定区教学成果奖。

2.已获得过上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如申报,必须提供已获市教学成果奖后成果新的重大突破进展材料及原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材料。

3.教育行政机关部门与个人不得申报教学成果奖。

(二)评选范围

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两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等。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导向性、独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对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操作方式、课件软件、教学案例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3.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实现教学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主要针对职业教育)。

5.在探索教学研究,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为上海基础教育和职业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的成果。

(三)具体要求

1.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基础教育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职业教育拟报特等奖和一等奖不超过10人、拟报二等奖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基础教育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含主持单位,后同),职业教育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个。

3.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届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育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2年,对高等级奖的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4年,且在区域、上海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效果。

4.每位成果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5.成果申报表和成果报告严格按要求的格式和字数填写,字数超出将影响评审结果。

二、评审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五)推荐、评审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管理

(一)嘉定区教育局成立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荐评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学院科研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成果的遴选与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申报时须由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数量

教育学院和大众工业学校可各申报8项,其他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1项。几个单位联合申报所用指标为第一申报单位。教育局2020年12月23日网上公示的《嘉定区教育成果孵化项目》中重点项目可不占学校申报指标。

3.材料内容

(1)申报表(见附件1-1和1-2)和成果报告(见附件2)各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实践过程及效果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份(需单位盖章核验,并加上目录装订在一起)。

(3)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

(4)与纸质稿同版的申报材料电子稿(需以“单位全称+申报人姓名”命名)。

4.报送方式

(1)纸质稿交至教育学院科研部相关学段科研员,具体安排如下:

①中学:蒯义峰老师(办公地点:B307,电话:39902115)

②小学:周艳老师(办公地点:B-317,电话:39902175)

③幼儿园:郭文霞老师(办公地点:B-305,电话:39902116)

④其它教育单位:沈涛老师(办公地点:B-317,电话:39902175)

(2)与纸质稿同版电子稿发jdpzjy@126.com邮箱(电子稿超过30M请不要发至邮箱,需要拷入U盘上交。成果与附件的总量不得超过500M)。

5.注意事项

(1)纸质稿一式5份用5个档案袋分装,每袋装入1套完整的材料。

(2)每个材料袋上贴上封面(见附件4),写上有关信息,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方框内用①、②、……⑤注明是第1袋、第2袋……和第5袋。

(3)实践过程及效果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单独一个材料袋,材料袋上贴上封面(见附件4),写上有关信息,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方框内写上“佐证材料”。

(4)原则上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5)本次评审结果将作为报送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候选项目的依据。

四、设奖与表彰

(一)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将按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分类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基础教育拟设特等奖10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20项;职业教育拟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二)对嘉定区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将颁发证书,教学成果奖获得情况,计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三)对嘉定区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在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公布后,统筹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附件:1-1.嘉定区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1-2.嘉定区首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成果报告

3.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嘉定区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封面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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