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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7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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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
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统计办、局队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局队决定开展针对“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专项检查。
一、目的
通过集中专项检查行动,查处“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坚决遏制、消除冒名报送和指令报送行为,确保企业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二、检查内容
(一)专项自查
1、全面清理和废止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涉嫌冒名报送和指令报送的文件和通知。
2、检查有关部门、单位是否存在通过电子邮件(或QQ、微信)等通讯软件向企业下发编造数据或任务计划的违法违规行为。
3、核实代录代报机构与被代录代报企业是否签订代录代报协议,存在委托代录代报关系。
4、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重点检查
1、根据IP地址比对和软件保留的修改痕迹,重点实地检查“一址多企”、“一企多址”,以及数据修改较大的地区和单位。
2、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重点核查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但仍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涉嫌虚假报送数据的单位;实地核查该类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的真实性。
3、重点核查2014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报表的核心指标数据波动较大、与行业平均数、历史数据及相关指标数据明显不匹配的地区和单位。
4、核查代报代录的真实性以及与委托单位提供数据的一致性。
三、实施办法
本次“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局、总队负责制定全市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区局综合统计科是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牵头科室,局队各专业按照业务分工,做好相关自查和检查工作。
各街镇专项检查工作(以街镇统计办为主),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指定主要负责人,做好各项自查,并配合区局和市局开展重点检查和现场核查工作。核查工作结束后,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8月25日-28日)
印发专项检查工作通知;确定重点检查地区、单位名录及重点检查内容,并及时通过FTP下发至相关街镇。
实施阶段(8月28日-9月8日)
各街镇统计办、局队各专业科室开展自查,完成重点地区和单位专项检查及现场核查。
总结阶段(9月8日-10日)
各街镇、局队各专业科室根据自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检查表。区局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全区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上报上海市统计局。
复查阶段(9月中下旬)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复查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统计办、局队各专业科室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开展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不放过任何薄弱环节,不走过场。
(二)统计执法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质量负总责。通过自查和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自查报告须有参与自查人员的签名,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区统计局(综合科)。
联系人:朱艳
联系电话:59927932,138******8766
电子邮件:zhuyan@jiading.gov.cn
附件:1、专项自查表
2、重点检查表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