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工会:
为加强爱心妈咪小屋规范建设和管理,促进小屋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办法》要求,嘉定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年爱心妈咪小屋(以下简称“小屋”)星级评定工作,已建立爱心妈咪小屋且符合条件的小屋可以参加爱心妈咪小屋星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凡2020年4月30日前建立的小屋均可申报。
二、评定标准
《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办法》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26日前:三星级小屋自评及四、五星级小屋推荐阶段。
自建屋日期起算,运作满一年的,可申报三星级小屋。三星级小屋由区总工会按照标准开展评定。区总工会将根据申报参评情况向上海市总工会推荐拟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小屋。
1、请申报单位工会填写《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星级评定考核表》(见附件2)和《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星级推荐汇总表》(附件3)。根据小屋创建星级在《评定考核表》“小屋自评”相应一栏里打“√”,在“满意度”一栏根据实际测评结果,填写百分比数据(测评内容详见《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星级评定标准》),“女职工意见建议”、“小屋特色”栏目填写相应内容。
2、上交纸质稿:请于4月25日10:00前将《评定考核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在表格最后一栏“评定结果”第一行“自评”中,在所选星级前打“√”,必须由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交到教育工会A315室,信封注明“妈咪小屋评定”字样。
3、上交下述材料电子稿:
(1)《评定考核表》、《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星级推荐汇总表》
(2)能反映妈咪小屋的硬件设施和环境建设的照片3-4张(其中最好有1张小屋全景照);
(3)根据《评定考核表》中“管理制度”和“服务项目”的要求,上传“使用登记、清洁、安全管理和专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以及开展的女教职工活动的情况材料。所有材料可以图文并茂。
(4)上述材料电子稿请通过FTP上传到“教育工会—上传区—0妇女工作—2021星级妈咪小屋申报”文件夹中,文件统一用“学校名+X星级”命名。
(二)5月6日-5月20日,四星级、五星级小屋核查阶段。
由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对区总工会推荐的拟评定四星级的小屋,进行抽查评定;对拟评定五星级的小屋,进行实地核查评定。
(三)5月21日--5月28日,公示阶段。
在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上进行公示。
(四)6月1日--6月30日,授星挂牌阶段。
经市总主席办公会通过后,由市总女工委授予相应星级标志牌。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海工会“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办法》,做好三星级小屋的自评和四星级、五星级小屋的推荐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接收。
编 号:工会(通)2021-8
联系人:陆咏梅 39902029
嘉定区教育工会女工委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