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沪团委联〔2021〕25号)的要求和安排,现就嘉定区推报2021-2022学年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本市三年级至九年级学校规范建立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以及社区楼组小队。
2.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具有本市学籍的三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
3.集体和队员的推荐人选须曾获评嘉定区少先队优秀集体或个人荣誉。
(二)推荐名额
1、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嘉定区共有2021-2022学年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表彰名额3个,其中,优秀少先队大队1个、优秀少先队中队1个、优秀少先队社区楼组小队1个;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表彰名额3名。集体和个人均须同时包括三至五年级、六至九年级两个年龄段,由团区委、区少工委按照不少于表彰名额的120%进行差额推荐。
2、经研究,现以嘉定区德育联盟学区(学区分组详见附件)为单位,每学区可推报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大队推荐单位1个、上海市优秀少先队中队推荐单位1个、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3名(队员推荐人选中,毕业班人数不得超过1名、大队干部人数不得超过1名)。社区楼组小队由上海市少先队幸福教育实验社区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
2.少先队组织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传承和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创造性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
4.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开展少先队幸福教育取得较好效果。
近3年内获评过市级(含)以上级别“优秀少先队大队、中队”的集体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
1.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
3.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近3年内获评过市级(含)以上级别“优秀少先队员”的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推荐程序
1、请各少先队联盟组长、副组长牵头开展本学区内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队员推荐人选的推报工作,经民主推荐、综合考察、集体讨论、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程序,研究确定本学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人选。
2、区少工委将组建评审小组,认真审核各学区的评审程序和集体、个人推荐材料,精心组织差额评审。评审最终确定的推荐对象,将在团区委或教育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市少工委办公室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严把评选标准。各学区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衡量拟推荐对象的政治品质、学习成绩、实践表现,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通过多种渠道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要注重评价推荐集体、个人在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开展少先队幸福教育实践中的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真正把优秀集体、个人评选出来,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二)严肃评选纪律。推荐对象凡有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将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年度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提交
1、请各学校注意查收相关附件,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并附荣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须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以承诺事迹真实。
2、各学区最终确定的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及所有附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于12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区少工委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少工委办公室 张思慧
联系电话:69989284
邮箱:shjdsgw@163.com
地址: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319室
邮编:201800
编 号:少工委(通)2021-10
联系人:政 荔 59915706
少先队上海市嘉定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