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区纪委、区教育局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本系统内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决定在本系统内开展2022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请各单位于4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清查盘点工作,形成清查盘点报告(盘点基准日为3月31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对相关学校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将清查结果形成《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并上报教育局。
清查工作相关事宜见附件《2022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另附《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22年试行)》《<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022年试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附 件:
《2022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022年试行)
编 号: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通)2022-4
联系人:杨丽芳,59536268;金 粹,59536722
嘉定区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
2022年3月7日
终审:教育资产管理中心